开随车吊,驾驶员需要具备三证(B照驾驶证、上车操作证、从业资格证)。驾驶证俗称下车证,操作证俗称上车证。必须准备好以下手续:
1、在车辆管理所填写一份《机动车注册、转移、注销登记/转入申请表》,如果是单位购买,须加盖单位公章;
2、随车吊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3、随车吊专用车来历凭证的原件;
4、随车吊整车出厂合格证明(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);
5、随车吊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或免税证明(如购买洒水车、垃圾车、高空作业车等可免税的车型,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免税凭证,另外产,单位购买的要在此凭证上加盖公章);
6、机动车**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。(如果原件已丢失的,可用其它任意一联**的复印件到保险公司加盖保险公司印章也可);
7、如车辆是代理人代办的,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;
8、车辆识别代号(即车架号码)拓印膜;
9、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外部检验报告一份。(其中不属于免检车型的,还应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);
10、属于特种行业的车辆,如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等,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;
11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、凭证的原件或者复印。如:随车吊用户上个人,需要办理营运证的,购买随车吊时,应向卖方说明,车辆必须要有燃油达标。否则,上户后不能营运。